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指导沅陵县院普通刑事检察工作
2024-03-29 08:07:5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977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锦霞)为推动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普通刑事检察工作更上新台阶,2024年3月26日上午,怀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夏娴一行到沅陵县院专门就普通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指导,沅陵县院刑检部门分管领导、干警参加指导会。

 沅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冯琼就第一检察部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简要的汇报。与会干警对目前刑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疑惑进行了深入交流。

 张夏娴对第一检察部的工作汇报及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细致专业地指导和解答,并对第一检察部下一阶段整体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要求:

 一是着重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严把案件源头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交流沟通,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对公安机关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案件要进行初步审查。严把案件证据关,证据是案件质量的生命线,各办案组在办案中要重视对案件证据的全面、细致的审查,发现案件关键证据存在问题积极主动开展证据复核和自行补充侦查,同时,要注重对证据的分析,让现有证据成为支撑自己观点的充分理由。严抓案件审限关,强调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案件应在法律规定的审查起诉期限内审结,各办案组要合理规划工作,高效、有序地将案件按时办结。

 二是集中精力做好各项专项活动。其中特别强调要扎实做好轻罪治理工作,提升轻罪治理成效。内部应组建轻罪治理专业团队,配置轻罪案件办理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加强学习,巧借“他山之石”,学习其他省份关于轻罪治理方面的先进理念、实践经验等,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轻罪治理机制,着力打造轻罪治理沅陵样板。

 三是积极开展三优培育工作。培养争先创优的进取意识,注重在日常办案中发现和打造经典、优秀案例。另外,青年干警还应努力提升材料撰写能力,掌握基本的写作技巧和方法,不断学习和实践。

 针对张夏娴提出的工作意见和要求,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嘉表示此次座谈会的召开为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普通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第一检察部将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水平。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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